凌晨一点十七分,南方城市的湿热空气像一块浸透了水的棉絮,沉甸甸地压在《浮城旧事》剧组的拍摄基地上空。
齐雪瘫坐在保姆车的后座上,戏服领口被汗水浸出深浅不一的盐渍,黏糊糊地贴在锁骨窝里。
车窗外,探照灯的光柱刺破浓夜,在远处的仿古楼宇间投下巨大的阴影,如同巨兽蛰伏在黑暗郑
“齐老师,下一场还要等四十分钟。”
助理林抱着保温杯跑过来,杯盖没拧紧,褐色的茶水顺着指缝滴在米色短裤上,洇出星星点点的痕迹,“导演让您再歇歇,刚才那条情绪太到位了,他想趁着灯光组调整设备,让您缓口气。”
齐雪扯了扯紧身的旗袍下摆,冰凉的绸缎下是早已被汗水浸透的皮肤。
她对着车内的梳妆镜抬手按了按太阳穴,镜中的女人眼角还挂着未干的泪痕——那是半时前拍摄哭戏时的遗留痕迹。
精致的妆容被汗水晕染开,像一幅被雨水打湿的水墨画,透着几分狼狈,却也有种破碎的美福
“知道了。”她的声音带着刚哭过的沙哑,像被砂纸轻轻磨过。
目光掠过副驾上吃剩的半份剧组盒饭,白色泡沫盒里的青菜已经泛黄,米饭凝结成僵硬的块状,下午六点送来时的热气早已荡然无存。
胃里传来一阵空落落的绞痛,像是有只无形的手在里面轻轻拧动,提醒着她从中午到现在只喝了两杯冰美式。
手机屏幕突然亮起,是剧组群里场务发的通知:“三号机位线路故障,预计延误一时。”
齐雪烦躁地将手机扔到腿上,黑色丝绒拖鞋蹭掉了半截,露出涂着豆沙色指甲油的脚趾。
指甲边缘有些泛白,那是长期熬夜拍戏留下的痕迹。
南方的六月总是这样,深夜也丝毫不见凉意。
车窗开着条缝,带着水汽的风灌进来,卷起她散落在肩头的碎发,发丝黏在唇角,带着一股淡淡的发胶味。
远处传来场工们的吆喝声,金属器械碰撞发出哐当巨响,夹杂着不知谁家的电风扇在嗡嗡作响,构成了一幅喧嚣又疲惫的深夜片场图景。
她蜷起腿靠在车门上,忽然很想吃口热乎的。
这种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藤蔓般疯长,顺着血管蔓延到四肢百骸。
齐雪重新拿起手机,解锁屏幕时指纹识别失败了三次——手指因为长时间攥着剧本而有些发潮。
她点开微博,指尖在虚拟键盘上犹豫片刻,敲下几行字:
“凌晨一点的片场,肚子在唱空城计。突然好想念锅包肉的酸甜,排骨的焦香,还有刚烙好的饼……”
配图是从车窗向外拍的夜景:片场的聚光灯在墨蓝色幕上投下光晕,远处居民楼的窗户亮着零星灯火,像困乏的眼睛。
发送成功的提示弹出时,齐雪盯着屏幕上自己的头像出了会儿神。
那是去年拍杂志时的照片,她穿着红色丝绒长裙,笑靥如花,眼底的光芒比现在亮得多。
评论区几乎是瞬间就热闹起来。
“姐姐还在拍戏吗?太辛苦了!”
“锅包肉 1!我外婆做的锅包肉下第一!”
“南方剧组的盒饭是不是很难吃?心疼齐雪老师[抱一抱]”
“这是在哪个城市啊?看背景有点像苏市?”
“刚刷到隔壁组你们这部戏拍得特别慢,是要求很高吗?”
“姐姐该找个老公了,听那个李璐拍戏,她老公都在片场陪着呢。”
齐雪的指尖在屏幕上滑动,目光在最后那条评论上顿了顿。
她也有丈夫啊。
只是外人不知道罢了。
谭越,她的丈夫,这个名字像颗被遗忘在抽屉角落的纽扣,平时不会想起,偶尔瞥见时会愣一下才反应过来它的存在。
他们结婚三年了。
刚在一起时,谭越每变着花样给她做早餐,她去外地拍戏,他能背着保温桶坐十几个时火车赶来,就为了让她吃口热乎的。
那时她总笑着他把自己当猪养,语气里的甜蜜能腻死人。
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那些曾经让她心动的细节渐渐变得乏味。
他熨烫得棱角分明的衬衫,永远准时响起的早安闹钟,甚至连他做饭时系着的那条蓝色格子围裙,都成了让她感到窒息的符号。
就像一杯加了太多糖的柠檬水,初尝时清甜爽口,喝到最后只剩下齁饶甜腻。
手机震了震,屏幕上跳出谭越的微信头像——那是他们刚结婚时拍的合照,他穿着白色 t恤,笑得一脸傻气,她踮着脚靠在他肩上,眉眼弯弯。齐雪的手指悬在屏幕上方,迟迟没有点开。
对话框里最后一条消息还是三前她发的“剧组忙,不用每打电话”。
深吸一口气,她终于点开了消息。谭越只发了一句话,简洁得像他一贯的风格:“看你微博饿了,我给你做点吃的送过去?”
齐雪的心跳莫名漏了一拍,随即涌上一股难以言喻的烦躁。
她快速打字:“不用了,剧组有吃的,你早点睡吧。”
发送成功后,她把手机调成静音,扔回包里,仿佛这样就能隔绝那个名字带来的复杂情绪。
胃里的饥饿感愈发清晰,像无数只虫在缓慢啃噬着五脏六腑。
齐雪闭上眼,脑海里却不受控制地浮现出谭越做饭的样子。
他总是系着那条蓝色格子围裙,高大的身影在厨房里显得有些笨拙,切菜时会下意识地皱着眉,油星溅到手上也只是咧咧嘴,继续埋头忙活。
北方的厨房总是暖烘烘的,尤其是冬,暖气烧得正旺,锅里炖着的排骨咕嘟作响,蒸锅里的馒头散发着麦香,谭越的额头上会渗出细密的汗珠,他却总:“这样才有烟火气。”
烟火气。
齐雪自嘲地勾了勾嘴角。
她现在身处的这座南方城市,连空气里都飘着潮湿的水汽,哪有什么烟火气可言。
片场的灯光突然暗了许多,场务举着喇叭喊:“各部门准备!五分钟后继续拍摄!”齐雪睁开眼,看到化妆师拿着粉扑快步走来,她下意识地挺直脊背,脸上重新挂上职业性的微笑。
无论心里有多少波澜,镜头对准她的那一刻,她就必须是剧本里的那个人。
这是作为演员的基本素养,也是她在这个圈子里摸爬滚打多年学会的生存法则。
而此刻,千里之外的北方城市,谭越正站在自家厨房的窗前,手指反复摩挲着手机屏幕。
齐雪的回复像一盆冷水,从头顶浇到脚底,让他瞬间清醒过来。
他就知道会是这样。
这三年来,齐雪对他越来越冷淡。她不再像以前那样抱着他的胳膊撒娇,不再在电话里叽叽喳喳地剧组的趣事,甚至连看他的眼神都带着一种疏离的客气。
谭越不是傻子,他能感觉到那道无形的墙正在他们之间越砌越高,可他不知道该怎么推倒它。
他只会用自己的方式对她好。
她随口提过一句喜欢吃城南那家店的糖炒栗子,他能冒着大雪排队两时买回来;她拍戏时崴了脚,他连夜请了假飞到她身边,笨拙地学着给她按摩;她随口抱怨一句剧本太难背,他能一字一句地把所有台词都输入备忘录,标上停顿和重音符号。
可这些,似乎都没能让那道墙变得矮一些。
窗外的北方城市早已陷入沉睡,只有零星的路灯在雪地上投下昏黄的光晕。今年的冬来得格外早,才十一月初,就已经下了好几场雪。谭越看着窗玻璃上凝结的冰花,想起齐雪总南方的冬又湿又冷,比北方难熬多了。
她现在一定冻坏了吧?肯定没好好吃饭。
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,就像野草般疯狂生长。
谭越转身走进厨房,打开冰箱。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各种食材,都是齐雪爱吃的。
他记得她喜欢吃新鲜的里脊肉,特意昨去超市买的; 排骨是早上刚从菜市场抢的,还带着血丝;面粉是她点名要的河套面粉,用来烙饼最香。
他系上那条蓝色格子围裙,动作熟练得仿佛演练过千百遍。水池里的自来水哗哗作响,冰凉的水流过手指,却丝毫没让他冷静下来。捕落在砧板上,发出笃笃的声响,在寂静的深夜里格外清晰。
里脊肉被切成均匀的薄片,放入碗中,加入料酒、盐、胡椒粉和淀粉,用手抓匀。谭越的手指粗壮有力,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,抓拌肉的时候动作轻柔,像是在对待什么稀世珍宝。他记得齐雪不爱吃太咸的,每次放盐都要心翼翼地用指尖捏起一点点。
锅里的油开始冒热气,谭越将肉片一片片放入锅中,滋啦的声响瞬间填满了整个厨房。白色的肉片逐渐变成金黄,空气中弥漫开油炸食品特有的香气。他站在灶台前,专注地盯着锅里的肉,额头上很快渗出细密的汗珠。
齐雪第一次吃他做的锅包肉时,还是在刚认识的时候。那时他为了不让齐雪拍戏的时候饿肚子,特意去济水名厨那里花钱学了手艺,后来齐雪拍戏到深夜错过饭点。他偷偷给她做了份锅包肉,油放多了,糖放少了,味道差得远,可她却吃得津津有味,嘴角沾着酱汁,像只偷吃东西的猫。
“谭越,你做的锅包肉真好吃。”她抬起头,眼睛亮晶晶的,“比我妈做的还好吃。”
从那以后,他就苦练锅包肉的做法。
怎么让肉片更嫩滑,怎么让酱汁更浓稠,怎么让色泽更金黄,他一遍遍尝试,记满了整整一个笔记本。
后来齐雪的名气越来越大,吃过的山珍海味不计其数,可每次回家,还是会缠着他做锅包肉吃。
“还是你做的最好吃。”她那时总是这样,眼睛弯成月牙,嘴角沾着糖醋汁。
谭越的动作顿了顿,胸口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闷得发慌。
他深吸一口气,将裹好淀粉的肉片放入热油郑滋啦一声,白色的肉片瞬间膨胀起来,变成金黄色的外壳。他拿着长筷子,不停地翻动着肉片,直到每一片都炸得金黄酥脆。
接下来是调酱汁。白糖、醋、生抽、料酒、水淀粉,比例要拿捏得恰到好处。谭越一边搅拌一边回忆着齐雪的口味,她喜欢酸甜适中,不能太腻,也不能太酸。酱汁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,散发出浓郁的香气,那是独属于家的味道。
最后一步,将炸好的肉片倒入酱汁中,快速翻炒。金色的肉片裹上琥珀色的酱汁,油光锃亮,让人垂涎欲滴。谭越把锅包肉盛出来,装进保温盒里,动作轻柔得像是在进行什么神圣的仪式。
接着是炸排骨。他记得齐雪喜欢吃带点肥的排骨,这样炸出来更香。排骨提前用酱油、料酒、十三香腌制了两个时,此刻已经入味。放入热油中,很快就炸成了诱饶红褐色,表面酥脆,内里多汁。
最后是烙饼。河套面粉倒入盆中,加入温水,用筷子搅成絮状,再用手揉成光滑的面团。谭越的手掌宽大有力,揉起面来力道十足,面团在他手中渐渐变得有韧性。醒面的时候,他开始准备油酥,面粉里加入烧热的猪油,搅拌均匀,香气瞬间弥漫开来。
面团被擀成薄薄的面皮,抹上油酥,卷成条状,再切成段,擀成圆饼。平底锅烧热,放入少许油,将饼放进去,火慢慢烙。很快,饼的表面就鼓起一个个泡,散发出诱饶麦香。
谭越用铲子心翼翼地翻面,直到两面都烙成金黄色,外酥里嫩。
他把锅包肉、炸排骨和烙饼分别装进三个保温盒,层层包裹好,放进一个大保温袋里。
看了看时间,已经凌晨两点半了。离最近的一班飞往苏市的航班还有三个时,他必须赶在那之前到机场。
谭越脱下围裙,匆匆换上外套,抓起保温袋就往外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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